本公司自即日起採用”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方式提供消費者向本公司購買旅遊商品或服務,取代傳統紙本開立代收轉付收據,以無紙化之電子收據寄發予消費者。
依據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44630號,所訂定之『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試辦作業規範』,本公司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減少紙本使用量,已向台北市公會申請使用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並核准通過,將透過第三方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註),以E-mail方式寄發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開立通知信,並由通知信內文連結至『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查看收據明細及進行列印。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已是未來旅行業收據之趨勢,現以設籍臺北市之公司率先適用。
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已具備下列功能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