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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含 團險,國內外機場稅
費用 不含 導遊司機服務費NTD2000(每日每團)
機位保留以訂金為主,請於 三個工作天內 付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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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特色行程特色★全程不進購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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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天 | 航空公司 | 航班號 | 出發機場 | 出發時間 | 抵達機場 | 抵達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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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 | 中華航空 | CI839 | 高雄小港機場 | 14:45 | 曼谷蘇凡納布機場 | 17:35 |
Day 5 | 中華航空 | CI840 | 曼谷蘇凡納布機場 | 18:35 | 高雄小港機場 | 22:55 |
團險,國內外機場稅。
導遊司機服務費NTD2000(每日每團)。
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敬請體諒服務人員的辛勞。下列幾項您可作為參考:
成團人數
※特別說明:本行程系以《個人旅遊MINI TOUR》型態進行,當團人數達六人以上即可出發成行(單數人報名需補單人房差),台灣不派領隊隨行,安排當地合格中文導遊於當地機場接機並提供全程旅遊服務。於機場內的過海關、辦理入出境等相關作業均需由旅客自行處理,本公司於兩地機場均有專人協助旅客辦理登機手續。
參團須知與相關提醒
1.未滿2足歲之嬰兒費用(依當團設定),行程餐食且不佔機(車)位;行程中景點、秀場(除有年齡限制外﹞等亦可入場但不佔座位,另提醒旅客須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2.若行程內有含購物點,每個購物點停留時間約60~90分鐘。
3.若您未報名或報名超過24小時且未繳付訂金,本公司保留因匯率、燃油附加費、更改活動辦法等因素造成之調整售價的權利且恕不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4.為安全起見,行程若有[按摩]或[SPA],16歲以下旅客恕不包含,亦不可轉讓或退費,更不建議參加任何相關自費活動。
5.本行程報價限適用於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非台灣護照旅客請另外詢價,本公司並保留最終承接訂單與否之權力。
6.行程景點、水上活動、食宿均包含於行程費用中,如自行放棄均無法退費或轉讓他人使用,而安全措施及操作程序由導遊在外站詳細告知,請旅客務必遵守。
7.行程所示之飯店、景點、餐食等圖片為本公司自行拍攝或官方網站提供之檔案,實際情況以現場呈現為準,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圖片僅供參考。
8.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10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9.本行程乃以團體為報價模式,所有機票、餐食、景點、住宿、車資等成本費用並無兒童、年長者或其他特殊身份之優惠,亦不適用於上述元件各自推出之針對個別旅客所進行之優惠活動;詳細售價與特惠方式以各行程標示為準,本公司不再進行任何退費與折扣。
10.旅遊本為增廣見聞與體驗和平日不同之生活經驗,東南亞各國餐食、住宿、水質、交通、氣候、巴士、風俗依各國觀光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建議各位旅客報名前適時瞭解當地狀況並入境隨俗,避免與期待認知產生極大之誤差。另各旅遊地區景點與食宿皆為全球旅客所共享參觀之權益,本公司團體行程無法迴避您所顧忌的任何國籍、種族、宗教之其他旅客,請您支持與體諒。
11.本公司不定期依據不同銷售通路、旅展、早鳥、清艙、企業同盟、異業合作等等因素進行行銷特惠活動,因此並不保證同團旅客售價皆相同一致,一切以您報名當時公告之售價及活動為主。
12.泰國官方對於海灘環境汙染新規定:2018年2月1日起嚴禁海灘抽菸行為,如遭依法取締則會有10萬銖罰款或長達一年的逞處或雙法併行,請務必注意此新規定,避免受罰。
13.泰國當地海關對於免稅品、菸、酒等的規定非常嚴格,提醒您在搭乘任何交通工具離開當地機場前,請保持個人全程(包括:短暫(洗手間)委託他人或替他人保管)隨身與托運行李的所有免稅商品皆符合泰國當地海關規定,因泰國海關的認知中即便同行者隨行而免稅品卻超額出現在同一人身上或於行李中被查獲時,即定義為超額攜帶而視規定處以沒入並罰款(重則可能依當地法律判刑),請務必注意並遵守此項嚴格的規定以避免受罰。
14.泰國官方認為電子菸乃不合法的偷渡商品,泰國本地並無販售,在此提醒所有旅客入境泰國請勿攜帶電子菸,若在泰國當地使用電子菸被人檢舉,將有高額的罰款。
護照效期與簽證須知(泰國目前至2024/11/11對台灣護照為可免簽進入)
1.本行程之泰國簽證為代辦費用。因簽證費用屬於國家單位設定之行政規費,且屬於代辦性質,與旅遊品項費用有別,所以若是各旅遊地政府有公告調漲或調降時,敝公司將即通知貴賓補費或退費,感謝您的配合。
2.觀光簽證準備資料:
◾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不得翻拍縮放、需五官清晰、同正本大小之影本)
◾半年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需白底大頭照,照片頭頂到下巴需於3.2-3.6公分,審查很嚴格。
◾每人需提供1支電話號碼。
3.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
》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
》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
》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
團體住房權益小叮嚀
1.行程飯店所使用之房型除行程特別載明或旅客特別需求,正常以提供各飯店之標準房型為主。
2.旅客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尚祈鑒諒。
3.單人房差說明~上述名詞係指「單人指定入住一間房之價差」。由於國外團體或自由行通常是以「兩人一室」為報價基礎,假設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需補貼之價差則稱之「單人房差」。所入住之房型則以行程表所載明之房型為準。
4.大部份飯店在入住時會收取「入住保證金」(可支付現金或信用卡),收取之金額依各飯店規定為準。但若為迷你小團或自由行之旅客,住房期間若無他費用產生,退房時務必記得取回現金或銷毀信用卡簽單,以便確保您的權益。
5.大部份飯店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全球飯店幾乎都以統一型式之折疊床為主(台灣業者所慣稱之行軍床),且每間房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註:部分飯店之基本房型不提供加床服務,如旅客有加床需求,煩請事先告知業務。)
6.若您的最終分房為1大人+1兒童(或嬰兒),為顧及其他旅客之住宿品質與權利,恕不接受兒童不佔床之訂單需求,若另一旅客為嬰兒,大人則需支付「單人房差」。
7.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吹風機、WIFI上網、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因此仍建議您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或根據最終說明會資料洽詢您的服務人員或領隊。
8.行程中若包含飯店內早餐,餐食及服務依各飯店所提供之內容為準。
9.行程所標示飯店等級以當地認證為準,部份設施、服務、環境可能與國際星等飯店有些微落差。如有須加強服務之處,可洽飯店服務人員或導遊協助。
10.團費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有料(付費)電視、客房服務、自費設施等項目。另旅客若毀損、遺失飯店內之用品,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保險說明
1.參加本公司所承辦的旅行團。本公司遵照旅行業管理規則之規定,每位旅客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二百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二十萬元(實支實付)】
2.另外,依「國外旅遊契約」中規定,本公司有告知旅客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義務。因此,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避免出國旅遊可能產生的風險,特別提醒及建議您,可視需要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旅遊不便險。
航空票務相關提醒
1.兒童定義為「回程搭機日」2足歲(含)以上、未滿12歲之旅客。
2.嬰兒定義為「回程搭機日」未滿2足歲之旅客,且不列為團體人數。
3.團體機票正常情況並無兒童之機票價差,嬰兒則請參考各行程售價。
4.各航空公司針對孕婦搭乘的規定不一,一般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或禁止搭乘,詳情請洽您的客服專員,我們將為您查詢最新訊息。
5.台灣出發航班行李規定,一般每人以拖運一件且不超過20公斤為原則(目前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為23公斤),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詳細費用依各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6.現在很多航空公司開完票即無退票價值.若臨時取消不去.請告知接洽業務.否則航空公司會酌收加收取消費
行程及旅客安全溫馨提醒
1.如遇景點之部份遊樂設施或展覽區域,因維修或其他因素而關閉之情形,旅客不得對於該關閉之遊樂設施或展覽項目請求權利。
2.本公司保留因當地氣候、交通、航班、罷工、訂房狀況或其他因素而針對景點、餐食、住宿或其他行程內容進行前後順序調動之權利。
3.團體所使用之餐食與餐廳基本上以行程內容所標示為主,因此若有特殊餐食者(例如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4.若為迷你小團時菜量依人數而定,2-3人(四菜)、4-5人(五菜)、6-7人(六菜)。
5.因泰國人烹飪蝦類料裡皆為半熟,故您在使用海鮮餐時如有蝦類,為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及身體抵抗力與泰國當地人大不同,強烈建議國人,用餐時請勿吸食蝦頭。
6.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若無親友陪同者,請務必事先告知敝公司,讓我們為您提供專業的建議。
其他相關資訊
1.出境時,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外幣總值不得超過美金10,000元(旅行支票及匯票不計)。
2.中華民國政府規定自民國87年10月1日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3.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檢疫須知:為了您通關順利,請勿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禁止旅客攜帶的動物及其產品、活體動物:犬、貓、免、禽鳥、鼠等。動物產品:生鮮、冷凍、冷藏肉類及其製品(如香腸、肉乾、貢丸、餛飩、烤鴨等)、含肉加工品(速食麵、雞湯、含肉晶粉等)、蛋品、鹿茸、血清等生物樣材等,包含已煮熟、乾燥、加工、真空包裝處理之產品。新鮮水果。土壤、附著土壤或有害活生物之植物。活昆蟲或有害生物。自疫區轉運之植物及植物產品。自民國97年10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如未主動向關稅局申報或未向本局申請檢疫而被查獲者,除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罰鍰外,如有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下機至出關途中請旅客主動將動植物產品丟入農畜產品棄置箱,配合檢疫偵測犬隊執行行李檢查。旅客檢疫相關規定,可參考網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出入境旅客檢疫注意事項」專區。為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實施管制。
4.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其體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要放入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覆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袋子需能完全密封。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泰國海關之溫馨小提示:
1.所有旅客在抵達曼谷國際機場之前,都須填寫海關申報表,申報攜帶人境的外幣數額,違法者可能會被逮捕、控訴或沒收超額部份的金錢。出人境時可攜帶泰幣金額不得高於五萬銖。
2.盜版著作物品不准攜帶入境。即使是合法著作如圖畫、錄音帶、電腦軟體、美術品等,每一著作品每人以攜帶一份人境為限。嚴禁攜帶麻醉劑、毒品、色情書刊及武器等。
3.泰國曼谷機場內行李轉盤附近裝有藍色免費電話,遇有突發狀況可利用電話與外界聯絡。
4.泰國文化局、野生動物保護局、海關署、泰國政府旅遊局、以及泰國大使館、領事館或海外代表辦事處,都可取得關於外匯管制及管制專案規定的手冊,並告知購買那些物品,在離境前,得向泰國相關的政府機構申請核准。
5.其他事項請參閱並遵守各國海關及領隊導遊宣佈之相關規定。
6.在泰國購買體積較大需特別包裝之佛像、古董、藝術晶(小型紀念品除外),一定要先向有關主管機關或商店取得輸出許可證明,以便在離境時提交海關檢查。旅客可從免稅商店購買一瓶酒(一公升)、一條煙(二百支),以及其他私人用品(例:一台照相機、一台攝影機,個人佩戴之珠寶裝飾品等)出境。
7.煙類包括雪茄、香煙、煙草,不管是抽的、嚼的,香煙不能超過200支,雪茄、煙草不能超過500公克或總重量不得超過500公克。
8.電源規格:220伏特、50Hz、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
9.時差:GMT+7,台灣時刻-1
台北總公司 電話: (02) 449-3535 |
中和分公司 電話: (02)8242-1116 |
林口分公司 電話: (02)7756-6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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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分公司 電話: (03) 422-7070 |
新竹分公司 電話: (03) 524-0318 |
台中分公司 電話: (04)2322-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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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分公司 電話: (05) 320-2035 |
台南分公司 電話: (06) 222-0101 |
高雄分公司 電話: (07) 20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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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分公司 電話: (03) 931-0428 |
服務郵箱: service@richmond.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