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行程係由達人領隊或專職達人領團,故無自然單間(即無法與領隊/或達人配房)。
若您為單人報名者,最後如團體成行且無法覓得合住的同性旅客,須另支付單人房。
費用包含:
1.全程經濟艙團體機票(含各地機場稅、燃油費)。
2.美國ESTA旅行授權電子系統授權許可及墨西哥簽證。(僅包含簽證規費,個人交通費用須自理,墨西哥簽證需本人親自辦理,請詳閱簽證說明)
3.全程領隊、導遊、司機、餐廳、旅館行李小費。
4.每人每天1瓶水。
5.行程中所列之各地住宿、交通、餐食、景點門票、各項贈品與加值服務等。
6.保險:『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5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 』
費用不含:
1.個人護照費及個人性消費。
2.居住地至桃園國際機場接送費用。
3.床頭小費。
簽證:
A. 依照現行墨西哥商務簽證辦事處於2014年10月17日開始實施新規定,我國人持普通護照(6個月以上效期)赴墨西哥旅遊,持傳統有效美國簽證的旅客,則不需要再辦理墨西哥簽證。
B.墨西哥簽證需由本人自行親自至台北市『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暨文化辦事處』面試辦理,需備妥旅行社提供墨西哥當地邀請函、旅行前有效效期最少6個月之護照正本、近期、無配戴眼鏡、彩色、白底、正面之護照專用正式相片一張。(個人辦理墨西哥簽證除規費外,均應由旅客自行負擔)
C.財力證明:提供最近三個月內之薪資證明, 以及一年穩定就業之英文或西班牙文版在職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是最近三個月內每個月餘額至少新台幣5萬元之銀行存款或投資交易明細證明正本或影本(銀行開立之總餘額證明不適用)。
D.若申請者非台灣公民,需檢附合法居留台灣之正本和影本。
E.根據墨西哥商務簽證辦事處新規定,若為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與申根國家之合法永久居民則免辦理墨西哥簽證。
F.更多關於墨西哥觀光簽證問題請洽墨西哥商務簽證文件辦事處
G. 美國在台協會於2016年6月20日公告: 在2011年3月1日當天或之後曾赴伊朗、伊拉克、蘇丹、敘利亞、利比亞、索馬利亞、葉門旅行或在此七個國家停留的免簽證計畫參與會員之公民的旅客將不再符合資格使用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或入境美國。若有去過此七國請盡速辦理傳統美簽(需自費)。
H.備註:簽證申請一旦受理,無論核發與否,或申請人要求撤件者,所繳費用均將不予退還。
機上夜宿 或 同級
Hotel Galeria Plaza 或 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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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el Plaza Galeria 或 同級
Casa del Balam 或 同級
Meson del Marques 或 同級
Viva Wyndham Azteca 或 同級
Viva Wyndham Azteca 或 同級
機上客艙
飛機上
台灣的家
小費、各地機場稅、燃油費
床頭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