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2025年1月1日 ~ 2025年4月30日
注意事項
※本活動限台新信用卡持卡人參加(含正、附卡)適用,不含簽帳金融卡及企業卡。
※【消費滿額贈好禮】和【分期最高拿千元購物金】採活動後合併登錄,累積消費金額及資格
認定採正、附卡分開計算,回饋贈品數量有限,依照合格消費達檻時間先後排序認列,非登錄順序。
【消費滿額贈好禮】
1. 活動贈品贈「童趣春漾野餐五件組」每月限量500份,共2,000份。活動期間每人每月限領取乙份回饋
,依照消費達檻時間先後排序認列,非登錄順序。
2. 本活動贈品為限量回饋,符合活動資格交易預計於2025/7/31前完成回饋作業,贈品將以宅配寄送至正卡人信用卡留存於台新銀行之帳單地址,惟實際回饋以系統作業時間為準,如因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
之因素影響實際寄送時間,將於活動網頁內公告。
【分期最高拿千元購物金】
1. 本活動贈品「全家電子購物金」序號每月限量500份,共限量2,000份,活動期間每人每月限領取乙份
回饋,依照消費達檻時間先後排序認列,非登錄順序。
2. 本活動贈品「全家電子購物金」序號注意事項:
(1)符合活動回饋資格,預計於2025/7/31前,將全家電子購物金序號將以簡訊方式寄送至正卡持卡人留
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
(2)兌換方式:
【全家FamiPort機台】點選紅利→點選紅利PIN碼→點選實體卡補印→確認閱讀條款→
輸入兌換PIN碼→持列印單據至櫃台兌換。
【全家超商FamilyMart APP兌換步驟】點選酷碰券→輸入紅利PIN碼儲存→儲存成功→
出示條碼至櫃檯兌換。
(3)使用注意事項依全家便利商店公告為準。電子購物金序號無法折抵代收、代售、菸;
部分非開立全家發票店舖無法使用,以全家公告為準。
(4)全家電子購物金兌換單據請妥善保管,遺失、毀損或保存不當造成辨識不清,恕不補發。
回饋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變更回饋內容或折換現金。使用期限及相關規範依券上說明為準。
(5)回饋全家電子購物金:有效期限至2025/9/30止,逾期失效、恕不展延。
【其他注意事項】
1. 上述活動「單月」係指2025/1/1-2025/1/31、2025/2/1-2025/2/28、2025/3/1-2025/3/31、2025/4/1-2025/4/30,並須於活動指定登錄期間,至台新銀行官網、Richart Life APP或來電客服
完成本活動參加資格登錄作業,方為有效。刷卡交易日及入帳日及登錄日期如下所述,若符合本活動
條件之個別交易,於日後有發生退貨、爭議而暫停付款、逾期入帳或因其他原因退刷消費款項等情形者
,均將於本活動計算範圍中扣除。
-刷卡交易日:2025/1/1-2025/1/31,廠商請款入帳日需於2025/2/15(含)前,活動登錄期間為
2025/ 2/5(10:00-23:59)。
-刷卡交易日:2025/2/1-2025/2/28,廠商請款入帳日需於2025/3/15(含)前,活動登錄期間為
2025/3/12 (10:00-23:59)。
- 刷卡交易日:2025/3/1-2025/3/31,廠商請款入帳日需於2025/4/15(含)前,活動登錄期間為
2025/ 4/16 (10:00-23:59)。
-刷卡交易日:2025/4/1-2025/4/30,廠商請款入帳日需於2025/5/15(含)前,活動登錄期間為
2025/ 5/14(10:00-23:59)。
2. 登錄活動僅限正卡人登錄,逾期未登錄或登錄未成功者,視同放棄,恕不得要求補登參加或變更
回饋內容。
3. 刷卡交易時間認定:因消費地不同而有商店交易請款日的時間落差,台新銀行「刷卡符合門檻」達
檻時間,係依商戶請款提供之「帳單列示的交易日及時間」為準。
4. 全臺旅行社消費定義:限立業於臺灣之旅行社,含KKday、Klook及列示於帳單明細之商店名稱為旅
行社、旅遊、旅運社、客路、客遊天下、酷遊天之交易。
5. 如遇外幣消費金額以當地幣別依信用卡國際組織換算匯率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
消費金額以實際授權金額計算(不含海外交易手續費)。
6. 本活動回饋資格不得轉讓贈予他人、贈品及相關圖片以實物為準,不得更換品項或折換現金和指定
顏色、樣式。如因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因素影響實際寄送時間將於台新銀行活動網頁公告。本活
動贈品若遇停產、缺貨、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台新銀行因素而無法正常出貨時,台新銀行有
權得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7. 台新銀行持卡人之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本金、手續費或利息不列入現金回饋、
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如:街口幣/遠傳幣…)計算,以各卡別公告為準。承作單筆消費分期非0利
率則仍可享有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優惠。
8. 持卡人所持有之台新信用卡於活動期間至回饋日前,皆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持卡人若
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或持有之台新信用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或違反台新銀行
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台新銀行得取消持卡人獲得贈品回饋之權利。
9. 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台新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
台新銀行,台新銀行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
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台新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
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10.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
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或回饋資格,並對任何以不正當方式
影響本活動之行為人,保留相關請求之權利。
11. 在不損及持卡人權益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前提下,台新銀行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及修
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12. 台新銀行非本活動贈品製造/服務提供者,且與贈品製造/服務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合夥、經銷或保證關係。如因使用贈品或服務產生任何爭議,請逕洽該贈品製造/服務提供廠商協助處理。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09月01日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