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證申請書一份《中文版 英文版》
2.護照正本 中國護照需效期為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正本及影本(用A4白紙影印),護照需有簽名
3.居留證正本 台灣居留證需效期為一個月以上之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用A4白紙影印),或者台灣地區出入境證(入台證)正本及影本(請見注意事項)
4.二吋白底彩色近照 二吋彩色白底証件照1張(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學士照恕不受理。★背面簽上中文姓名★
5.戶籍謄本正本 台灣配偶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正本(須有完整記事,不可記事省略)
6.赴日簽證申請表 表格請用A4白紙印出(可兩面印刷),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一致,需填寫完整,可用中文、英文、日文填寫。 所以有欄位不可空白,如無請填寫NIL(或無)
7.英文訂位證明 須提出申請人及台灣配偶的來回日期確定之機票訂位証明,若搭船請附搭船預約證明。台灣籍配偶不同行,請台湾籍配偶出具不同行說明書。若參加旅遊團體者請見注意事項
8.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 中國護照申請者請附上最近1年之台灣入出境日期證明書且須有最近一次入境台灣的紀錄,建議送件前一個月內申請
9.財力證明正本 一個月內銀行開立的個人存款證明或存款簿正本及該持有人姓名頁、最後餘額頁影本(存摺餘額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內日期)
10.委任書-旅行社代送件需附上 非本人親自送件(包含旅行社代送)務必由申請者親自填寫委任書,且簽名需與護照簽名一致,不可空白或塗改,亦不可電腦打字或他人代填,整份委任書須為申請者筆跡。代理人為旅行社送件外務資料請洽詢,並於代理人旁註明「指定山富旅行社代送」。
11.重入境許可 重入境許可影本(若居留證上已有多次重入境許可,則不需重複提出)
12.台灣配偶之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需簽名。
13.台灣籍配偶不同行,台灣配偶出具不同行說明書(如有其他人同行,請於不同行說明書內載明,並加附同行者之護照影本及來回機票訂位證明)
14.請依台灣居留證之居留事由及附日目的不同,所附送件資料不同,請見注意事項